房產(chǎn)稅試點城市 房產(chǎn)稅試點城市第一批?
房產(chǎn)稅試點城市第一批?根據(jù)1986年9月15日《房產(chǎn)稅暫行條例》在國務院正式發(fā)布,并于當年10月1日起實施。但鑒于全國實施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以下是房產(chǎn)稅首批試點的部分城市。房產(chǎn)稅試點城市

房產(chǎn)稅試點城市第一批?
根據(jù)1986年9月15日《房產(chǎn)稅暫行條例》在國務院正式發(fā)布,并于當年10月1日起實施。但鑒于全國實施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以下是房產(chǎn)稅首批試點的部分城市。
房產(chǎn)稅試點城市1:重慶
(試點區(qū)域為主城區(qū)9個區(qū),包括渝中區(qū)、江北區(qū)、沙坪壩區(qū)、九龍坡區(qū)、大渡口區(qū)、南岸區(qū)、北碚區(qū)、渝北區(qū)、巴南區(qū),包括北部新區(qū)、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三種情況需要繳納房產(chǎn)稅:
1.個人擁有的獨棟別墅:存量增量征收,
認定標準為:在國有土地上依法建設的獨立、單層房屋,與相鄰房屋無共用墻體、無連接。有的教授干部住單位提供的獨棟別墅。由于他們只有使用權,沒有財產(chǎn)權,所以他們不需要納稅。
2.個人新購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近兩年內建筑面積成交單價達到主城區(qū)九區(q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成交建筑面積2倍以上(含2倍)的住房。
3.在重慶無戶籍、無企業(yè)、同時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檔房還是低檔房,都要交稅。
稅率:均價3次以下0.5 %, 3-4次1 %, 4次以上1.2%。非重慶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二套房(含二套房)以上普通住房,稅率為0.5%。
免稅面積:2011年1月28日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房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獨棟商品住房和高檔住房為100平方米。免稅面積按家庭扣除,一個家庭只能從按時間順序提前購買的首套應稅住房中扣除免稅面積。
免稅面積扣除:在重慶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應稅住房不予扣除。納稅人家庭擁有第二套及以上的應稅住房不予扣除。
房產(chǎn)稅試點城市上海
本地戶籍:新購且屬于第二套及以上家庭。
外地戶籍:新購
計稅價格:成交價70%,以后再評估。
稅率:0.6%低于均價兩倍的0.4%。
免稅:人均60平(含)
購買第二套后一年內賣出第一套,給予退稅。